申请条件:
单位按月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总缴存到归集专户
申报材料: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原件1份
单位发送以下情形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1)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3)其他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0351-1232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夏季)13:00-16:30(冬季) 16:30-17:00为结账时间
受理窗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分理处/管理部业务大厅
汇缴业务问答:
(一)职工询问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账号?
1、可以通过登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分理处管理部柜面进行查询;
3、通过拨打12329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查询账户余额。
(二)长期无人管理缴存单位职工如何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
长期无人管理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以由职工缴存单位所属分理处直接办理同城转移。
长期无人管理缴存单位是指在缴存职工申请同城转移之日前2年内未发生任何单位业务。
(三)缴存单位如何通过网厅完成本单位汇补缴业务?
缴存单位通过网厅完成本单位汇补缴业务时,系统提示可以选择“云缴费”进行线上缴款,单位确认同意后,网厅自动链接到光大银行“云缴费”平台,缴存单位按照“云缴费”平台和付款账户开户银行网上银行使用要求进行线上缴款操作;我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收到应缴资金后,业务系统自动实时将单位缴款分配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