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同一单位职工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2、单位缴存比例或职工缴存比例提高与降低的。
3、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二】办理地址
线下:公积金缴存银行
工商银行 | 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农业银行 |
浦发银行 | 招商银行 | 西安银行 | 北京银行 |
华夏银行 | 交通银行 | 民生银行 | 中信银行 |
浙商银行 | 光大银行 | 兴业银行 | 长安银行 |
恒丰银行 |
线上:公积金网厅、陕西省政务服务网
【三】办理流程
1、网上服务大厅:网厅登陆--提高缴存比例;
2、缴存银行柜台:
(1)单位申请--缴存银行受理--提高缴存比例--打印业务回单
(2)、单位申请--缴存银行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核--降低比例--打印业务回单;
3、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西安市):法人注册登录--部门服务--按部门分类--西安公积金中心--单位业务--缴存比例调整--在线办理
【四】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五】办理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1份。
《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xls
【六】注意事项
1、降低与提高比例:单位或个人比例任一项降低的为降比例,反之为提高比例。缴至年月与起调年月原则上应保持连续衔接。
2、单位申请降比例的,《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需签署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意见;无工会组织的单位由职工代表签名。
3、单位可通过公积金网厅办理缴存比例提高业务。
4、缴存比例调整后,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内记载的单位与职工的月缴存额随之自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