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机动车禁止通行区域(自2022年10月22日起施行)
一、禁行区域及路段
1、原223省道14Km+450m至25Km+750m路段(即S355线与黄山路交叉口至G228线与城南交叉口);
2、通洋路、黄山路东侧、湘江路及嘉陵江路南侧、解放路及东环路西侧、南环路北侧合围区域。
主要禁行路段:人民路(人民南路、人民北路)、江海路(江海东路、江海中路、江海西路)、青园路(青园南路、青园北路)香格里大街、通海路、日晖路(日晖东路、日晖西路)、弹琴路、黄海路(黄海东路、黄海西路)、友谊路(友谊东路、友谊西路)、朝阳路、范堤路(范公堤南路、范公堤北路)、解放路(东环路交叉口至人民路交叉口)、珠江路(泰山路交叉口至黄山路交叉口)、富春江路、长江路、泰山路(嘉陵江路交叉口至珠江路交叉口)、钟山路(湘江路交叉口至珠江路交叉口)、井冈山路(湘江路交叉口至富春江路交叉口)、太行山路(湘江路交叉口至珠江路交叉口)、武夷山路(与嘉陵江路交叉口南侧路段)、海花路、南市路、东环路(解放路交叉口至泰山路交叉口)、爱民路(通海路交叉口至通洋路交叉口)、南闸路、幸福路、至善路、兴华路、区间路、碧霞路、茶花路、国清路、华庭路、芳泉路、通洋路(通洋南路、通洋北路)、黄山路等。
二、禁行车型及时段
1、原223省道14Km+450m至25Km+750m路段(S355黄山路交叉口至G228线与城南交叉口)
每日6时至19时禁止各类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
全天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集装箱车、牵引车、挂车、中大重型专项作业车,以及中重型货车(含罐式货车、平板货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车辆运输车等)通行。
2、除原223省道14Km+450m至25Km+750m路段以外的区域及路段
每日6时至19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通行;
全天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集装箱车、牵引车、挂车、中大重型专项作业车,以及中重型货车(含罐式货车、平板货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车辆运输车等)通行。
3、如东全县范围内(不含境内高速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排放标准为国三标准和低于国三标准以柴油作为动力的货车、专项作业车及拖拉机(手扶拖拉机除外)通行。
三、办理禁区通行证
为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关系国计民生菜篮子工程、用于市政管理,公共设施、工程抢修以及其它有特殊需求的各类货车,凭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明,经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禁区通行证,并按准行时间、路线安全行驶。持禁区通行证的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期间禁止在禁区范围内通行。办理禁区通行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定期禁区通行证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车管所综合业务大厅20号窗口),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办理临时禁区通行证可以通过“南通交警”微信公众号“交管业务→禁区通行证”模块,网上申请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天工作时间。
本通告发布施行之前其它有关如东县城区道路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未作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2日起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禁区通行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