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和标准
1、 2021—2023年,我省除广州、深圳市以外的19个地级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义务兵役满2年的。
2、 硕(博)士毕业生每人3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5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发放方式
1、补助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由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于大学毕业生士兵服义务兵役满2年后,直接支付到士兵家庭或个人账户。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的,不予发放。
2、大学毕业生士兵服义务兵役2年后,由县级兵役机关将服满2年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名单通报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名单发放大学毕业生士兵入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