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金华晚报 2021-6-10)
相关背景:随着各地招才引才力度加大,长三角人员跨区域流动和购房更为频繁。金华市以便民利民为导向,持续推进公积金业务全国联网进程。
2014年12月,我市明确规定本省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华市户籍职工,在金华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可申请贷款。
2015年8月,取消本市户籍限制,凡是省内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范围内购建自住住房均可申请贷款。
2015年10月,我市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地域范围再次放宽,取消必须是省内缴存人的限制,实现了缴存人全国异地通贷。
2017年6月,随着我市公积金全面接入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公积金跨地区使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漫游”。
2020年,我市加快融入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进程。当年8月我市在长三角沪浙苏皖“三省一市”范围内实现公积金业务“一网通办”。以此为基础,2020年我市还加快技术改造和数据迁移,顺利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了公积金信息查询、出具缴存证明、退休提取等3项业务的“跨省通办”。
2021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将单位登记开户、单位和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开具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贷等5项业务纳入“跨省通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