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一)通过“冀时办”APP方式申请
(二)通过街道办事处方式申请
审核流程:
(一)申请申请住房保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冀时办”APP向住房保障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二)办事处初审街道办事处通过“冀时办”APP公租房管理系统受理申请,经入户核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信息进行初审,合格家庭提交区住建局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原因,驳回申请。
(三)区住建局审核区住建局将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家庭信息通过省公租房管理系统进行联审联查,按不低于上报家庭户数的10%,采取入户调查、电话核实等方式进行抽查。未通过联审联查的家庭,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核通过的家庭上报市住建局进行核准。区住建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四)市住建局核准市住建局根据区住建局提交的申请家庭进行核准,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在市级媒体及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证。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