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在待遇期内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时按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结算时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个人垫支或来回跑路报销。
常见问题》》》武汉个人账户减少,单位参保在职人员的待遇会降低吗?
答:改革后单位参保职工门诊待遇水平较调整前有所提高。
改革前,我市单位在职职工一年的个人账户平均划入额约为2400元,如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5000元,其个人负担为2600元;
改革后,个人账户平均划入额约为980元,如其当年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样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元,扣除700元起付线后,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报销金额为3440元(4300元*80%),再使用980元的个人账户后,个人负担下降为580元,降低了近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