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支出扣除
01、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02、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03、扣除方式
1、独生子女:本人扣除。
2、非独生子女:赡养人平均分摊、自行约定分摊比例或指定分摊比例。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4、扣除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