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受理条件:居民医保(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定1家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联网结算。
已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用重新办理。
门诊共济受理条件: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选定1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办理门诊共济选点。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选点
1.关注“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服务”,进入“社保掌上办”。点击“业务办理-医疗生育保险办理-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分别选择“门诊统筹选点”“门诊共济选点”,按提示办理。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先选定1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方可再选定1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如未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不能办理门诊共济选点。
选定成功后,即时生效。
2、在微信搜索“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入“粤医保”主页面,找到“业务办理”,点开“门诊选点登记”,即可快速进行选点。
(二)线下办理选点
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需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统筹或门诊共济定点机构签约手续。
温馨提示:
为避免扎堆办理,参保人员请优先选择线上选点。线上选点不能代办,线下选点适合无法使用手机选点的长者、小孩等。
小程序“粤医保”“珠海社保掌上办”暂不能为他人选点,仅限本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