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民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每证40元的工本费。
拓展信息: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办理流程:
(1)交验户口簿或核查监护人信息;
(2)丢失补领的,应当提醒群众办理挂失;
(3)采集申领人人像、指纹;
(4)公民核对签字确认,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5)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身份证收费依据;
(6)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要求保留的,可以剪角后交与本人。
身份证办理收费标准及时限
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身份证收费40元,公安机关使用POS机收费开具专用发票。
临时身份证收费10元。
身份证办证制发周期,市区和县城区派出所由60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派出所缩短至18个工作日内办结;临时身份证制发1个工作日内办结。
身份证收交缴销
公民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新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旧证;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回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剪掉证件正面右下角签发机关名称的一部分。
对于证件丢失不能交回的,应由本人书面声明证件丢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