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2月5日)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0时起,调整18个高风险区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1.龙凤桥街道(2个)
龙凤一村70号;
龙凤一村163号;
2.歇马街道(1个)
红二村41号(18号楼);
3.复兴街道(4个)
大树小区2栋3单元;
稻花香小区B栋;
傅云彬自建房、肖菊自建房、王友明自建房2单元;
龙王村16社砖房子院子;
4.金刀峡镇(1个)
天湖街农贸市场片区河滨街69号一单元;
5.朝阳街道(1个)
河嘉村25号;
6.北温泉街道(9个)
钻石公寓A栋;
桂香苑1栋;
香山翠谷1栋2单元、3单元;
香山翠谷2栋2单元;
香山翠谷7栋;
香山翠谷8栋1单元;
香山翠谷10栋1单元;
香山翠谷11栋2单元;
香山翠谷12栋2单元。
二、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后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居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后续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北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