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带押过户”政策
一、目前武汉市能否办理二手房买卖“带押过户”?
目前武汉市二手房买卖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以“带押过户”。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于2021年3月印发《关于抵押的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工作的通知》 (武自然资规发[2021] 18号) ,通知中对有抵押的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即“带押过户”)的有关事项和程序予以明确。同时,该局对讯问记录、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予以修订,增加了“带押过户”的有关条款。
二、带押过户”模式下,怎么办理二手房买卖?
买卖双方约定采取“带押过户”方式进行二手房买卖的,经与双方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后,可通过买方银行申请设立资金托管账户,并向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贷款资金到账、产权过户登记、新抵押设立登记和原抵押权注销登记同步办理,免去提前还贷注销抵押登记的“过桥”环节,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三、办理二手房买卖“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申请资料?
目前,武汉市办理二手房买卖“带押过户”不动产转移登记一般需要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权人 (即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抵押权人同意不动产转让的书面材料;
4、存量房买卖合同、主债权合同 (即借款合同) 和抵押合同;
5、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
6、申请人婚姻证明,由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7、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具体收件资料以不动产登记窗口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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