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号)》:
选择居家隔离治疗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7号)要求,做好用药、通风、消毒等健康监测措施,隔离第6、7天由社区组织核酸检测,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治疗条件的,转运至方舱医院或亚定点医院隔离收治。
哪些情况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C,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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