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购房提取次数及提取金额说明(不同情形汇总)
一、首套房——购房合同提取
提取申请时间为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不超过账户余额;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二、首套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1)职工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及配偶按照各自的时间频次计算;
(2) 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
(3) 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多种提取方式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一旦选择不得修改;
(4) 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三、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提取
(1)职工及配偶每三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及配偶按照各自的时间频次计算;
(2)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办理本项提取业务前,办理过本套房“购房合同提取”的,该套住房“购房合同提取”和“不动产权证提取”的金额共同计入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3)职工购买还建房时,提取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以房换房未支付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4)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四、首套房——偿还住房组合贷款提取
(1)职工及配偶每36个月可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
(2)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金;职工及配偶在办理此项业务之前凭本套房办理过“购房合同提取”的,不予办理本提取;
(3)办理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五、首套房——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
(1)职工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本金;
(3)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六、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1)职工及配偶均只能办理一次,夫妻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二套房购房总价。
(2)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七、二套房——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
(1)职工及配偶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
(2)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公积金贷款部分本金
(3)办理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