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查询入口: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
所有被授权信息在账户共济授权查询页面可查找。
图源: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
共济资金的使用
1、授权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的基金可作为共济资金,供被授权人使用。
2、授权人可对不同的被授权人设置不同的支付额度/次。
3、被授权人应优先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基金;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才可以使用共济资金。
4、共济资金仅限本省内使用。
如果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家庭关系有变化(如婚姻变化)时,应即时解除授权,否则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本人负责。
授权人可随时解除或增加被授权人,或者变更单次支付的最高额度。
此外,公费医疗人员不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参保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通过省医保局公布的各市医保中心服务电话咨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