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在租赁期内又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了其他住房,还能继续公租房吗?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以及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家庭成员在本市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或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应退出公租房。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租房如何办理?
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自愿退出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应提前30日向公租房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腾空交回产权单位。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租房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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