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途径分线下(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和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两个途径。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经备案地医疗机构确认需转往其他统筹地区医疗机构住院的转院人员,需在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转院手续。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确认需要转往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转院人员在本市转出医院办理转院手续,不需至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就医时不需再备案,可直接按急诊待遇结算。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在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现场医保结算,不需返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