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政策施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门诊统筹起付线为260元/年(按近三年全市参保职工平均年门诊费用测算);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政策规定不低于50%),退休人员相应提高5%;
在职、退休职工年报销封顶线分别为1500元、1700元(高于原个人账户年度划入平均水平)。
个人账户划拨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然计入本人个人账户,按照缴费基数的2%划拨,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改革前按基本退休费的3. 1%划拨变为按改革当年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定额划入(每人每月75元),个人账户部分继续按照现行政策由参保职工个人使用。原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统筹基金,转为符合改革后政策的参保职工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