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图: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办证地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四号楼斜对面出生证办理处(025-52226461)
注意:
1.办理时需携带《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携带护照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提供港澳通行证或者台湾通行证及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及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请认真核对。内容错误的出生证,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