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怎么办理?
沈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关系转移类型
关系转移分为城乡居民保险之间统筹范围内转入、转出以及统筹范围外转入、转出;城镇职工保险与城乡居民保险之间转移。
三、办理要件
1.参保人员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5.转出地出具的《关系转移单》、《个人账户明细表》或缴费凭证。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单位
各区县(市)社保分中心
八、网上办理网址
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9ed6c09d-8feb-406c-ab37-33306b60feb6&taskid=f9468cf6-8531-47f1-8da0-0d50488dd365
九、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2.《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4〕54号)
3.《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4.《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4〕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