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市、区两级专家研判和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0时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范围
1.鸳鸯街道:绿地翠谷岭上3栋、5栋;保利高尔夫公馆14栋。
2.人和街道:天湖美镇24栋3单元;龙寿路930号;上林上景小区19栋;华夏城3区7栋、8栋;玥湖园二期6栋3单元。
3.天宫殿街道:丁香路及梧桐路片区部分区域(龙城国际三期3栋,仁安N+小区1栋,五童路后勤基地3栋,海龙居1栋、2栋,丁香路201号小区3栋2单元、3栋4单元、5栋2单元,丁香路200号小区1栋4单元、3栋2单元、5栋2单元、5栋3单元、9栋2单元);泰山大道东段以南部分区域(华宇北城中央1栋2单元、1栋4单元、1栋7单元、2栋2单元,华宇北城中央汇B区);锦上华庭观苑5栋;香居美舍1栋;天龙路安置小区7栋3单元、7栋4单元、11栋2单元、12栋1单元;华宇天宫花城E组团22栋1单元、24栋2单元;渝铁家苑3栋、6栋、7栋、9栋;水晶郦城1组团6栋。
4.翠云街道:万科金开悦府林悦组团1栋、4栋。
5.大竹林街道:渝商大酒店。
6.金山街道:民心佳园A2区13栋、F区52栋、F区53栋。
二、管控措施
(一)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
(二)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渝,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到其他区县,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落实当地相应防控措施。
(三)市民群众要切实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应接尽接”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进行动态调整。本通告未尽事宜,以重庆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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