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在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和时间
(一)江北街道
碧水社区8组32号,11月8日(星期二)22:30起。
(二)马鞍街道
涪陵火车北站车务段机关楼,涪陵北车站宿舍楼,11月8日(星期二)22:30起。
二、防控措施
(一)管控期间上述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居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
(二)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三)暂停上述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未尽事宜,以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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