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助力“平安龙港”建设和全域美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即日起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市范围内道路
二、整治对象
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非法改装拼装三轮车
三、整治重点
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载人、交通肇事逃逸、准驾不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符合上牌条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落实上牌。对上路行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予以扣留机动车,对驾驶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并处拘留。车辆无合法手续的,将依法进行公告拍卖。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工作,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