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注:
1、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2、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武人社规〔2018〕1号)
》》》武汉生育津贴天数是按产假天数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