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站式”结算:凡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惠州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就医结算时已核减惠医保报销支付金额,参保人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申请报销(特殊情况除外),属于惠医保“一站式”结算报销支付的部分由联合承办机构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除外)。
适用情形:
(1)个人自付比例部分保障(医保政策内)
(2)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自费部分保障(医保政策外)
2.零星报销:通过“惠州惠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线下服务网点(详见附件八)提交资料进行报销。
适用情形:
(1)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保障
(2)6 周岁以下儿童关爱保障
(3)罕见病患者医疗保障(参保人本人或监护人持当年就医时医生开具的处方或住院清单和有效票据申请零星报销)
(4)特定疾病患者护理服务
(5)市外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