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可直接支付一手房首付款(2022年10月25日起实施)
厦门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向开发企业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办理指南>>厦门提取公积金支付一手房购房首付款指南(条件+流程+注意事项)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购房首付款新模式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办理程序更利民。实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预付制”,购房职工无需先行自筹资金,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向开发企业支付首付款,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2、支付方式更便捷。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免去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中间环节,提升购房职工办事便捷度。
3、资金安全有保障。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受预售主管部门监管,有效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