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
1、实名认证后,在主界面后点击“住址管理”;
2、点居住地“+新增”(选择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选择建筑物,选择房号)
注:新增房屋经确认通过的,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3、后台审批通过后,设为常住地;
系统将采集的相关居住地址(可能一人有多条居住地址),按实际选择其中一条设置为“设为常住地”。
设为“常住地”的地址将作为居住地址,流动人口通过个人亮码使用、记录校验属真实居住的,183天后自动生成《广东省居住证》电子证照,推送给本人领取。
4、添加同住人,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地址名称的必填项。
注:只能添加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员,16-60岁人员需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