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对象
现阶段,已完成第一剂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均可接种第二剂加强针。第二剂加强免疫与第一剂加强免疫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即:
(一)前2针已接种灭活疫苗,且第3针已接种任意一种疫苗满6个月的;
(二)已肌肉注射过2针康希诺疫苗且满6个月的;
拓展信息:
规范开展接种工作
各地要继续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要严格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接种单位要做好加强免疫的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