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实现2023年一季度全县经济“开门稳、开门红”,浦江日前制定政策举措如下:
全力助力企业产能提升
1. 鼓励企业过年不停产。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规上企业、规下重点企业给予2万元的红包。对正月初七前复工生产的规上企业及规下重点企业给予1万元的红包。
2. 支持规上企业“开好门、开红门”。对 2023 年规上工业企业一季度销售产值保持增长的,给予一定奖励。
3. 支持规下重点企业发展。对 2023 年规下工业重点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给予一定奖励。各属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重点企业、重点村制订一定的奖励办法和扶持措施。
4. 加大月度升规企业支持力度。对2023年一季度月度升规工业企业,在享受小升规政策的基础上,每家再奖励20万元。
全力助力内外市场扩张
1. 加强消费氛围营造。对大型商场、超市和专业市场等商贸企业举办商业促销活动,给予场地租赁补助。活动开展前须向主管部门报备。
2. 支持限下商贸发展。对在库两年及以上限下批零重点企业、个体户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的,给予一定奖励。
3. 加大商贸企业月度入库支持力度。对2023年一季度月度入库商贸批零企业,在享受原有入库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奖励。
4. 加大批零企业支持力度。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的,且销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1500万元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5. 加大外贸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支持力度。经县经济商务局备案,对我县外贸企业(含工业企业)一季度派遣业务人员赴境外开展商务洽谈、参加展会等商务活动给予奖励。
6. 加大外贸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力度。上年度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当季同比增长的,给予一定奖励。
全力助力企业稳岗留工
1. 支持加大企业招工补贴。举办新春送岗、新春纳才、直播带岗等招聘活动,积极对接劳务输出大省,加大劳动力余缺调剂,助力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非公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新招用人员就业,首次在我县参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企业职工养老或工伤保险为准)的,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2. 支持组织企业员工包车返岗。2023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前,对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省外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给予补贴。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到我县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县外员工,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
3. 支持留浦员工坚守岗位。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环境等措施,提高留浦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3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期间在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工作,且2022年12月在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浦江户籍员工给予“留岗礼包”,对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来浦过年员工给予“家庭大礼包”。
4. 支持组织开展暖心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在节前开展以鼓励外来员工“我在浦江过大年”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营造让外来员工倍感温暖温馨的节日氛围。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2月5日),在浦工作的外来员工可凭借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免费游玩仙华山、江南第一家、神丽峡三大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全力助力扩大有效投资
1. 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县内制造业投资项目,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年度实际投资额在1000-3000万元(不含)、3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10000万元(不含),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的,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再增加一定奖励。
2. 积极开展春节回归招商。开展乡贤走访、乡贤恳谈会、招商座谈会等活动,春节期间实现签约新的招商项目。
全力助力企业服务保障
1. 强化县领导“1+1+N”服务企业活动。制定实施领导干部“1+1+N”联系企业制度(1~2家亿元企业+1家商贸企业+N家规上企业),2023年1月10日前实现联系企业走访全覆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员工留岗返岗等难题,推动企业早复工早达产。
2. 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落实再贷款利率下调等各项金融政策,做好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一季度制造业贷款新增10亿元。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降至0.6%。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制造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一季度利率不超LPR的新增制造业企业贷款,给予相关银行不高于0.5%奖励。
3. 强化属地乡镇和工业园区服务。打通企业管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春节前属地乡镇和工业园区领导走访辖区规上企业全覆盖。对辖区内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组织“暖心年夜饭”等活动,进行新春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