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
2022年11月4日至30日。
【发放方式】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请。经数据比对符合发放范围且银行信息完整、具备发放条件的企业,将由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至企业的对公账户。
【拓展阅读】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规定,汕头市近期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