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稳进提质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2月26日印发的《磐安县强信心激活力全力助企“开门红”政策》,现对其中支持企业稳岗留工的政策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外地员工自行返岗交通费补贴
(一)补助条件及标准
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对自行到我县(含金磐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企业,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员工汇总表和工资发放清单)返岗就业的市外员工(需2022年12月在本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且申请时仍在参保),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5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补贴分三档执行,不以交通实际金额为准)。
(二)办理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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