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安排
全市各学校抓紧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于2022年12月26-30日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如有必要,各县 (区)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按实际情况调整时间。
二、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一)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
(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
(三)高中非毕业年级自2022 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2日,从2023年1月13日起放寒假。
(四)中职学校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按实际情况执行。
(五)各县(区)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及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颁发的技术指南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按实际情况调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