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需要成都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
服务内容:“成都工匠”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市总工会认证后,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落户手续。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
退休、工作调动离开本市的,保留工匠称号,不再享受工匠相关待遇。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填报基本情况。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成都工匠”入户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
(二)区(市)县总工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入户联系函。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县总工会审核入户资格条件。对符合入户资格条件的,由区(市)县总工会在《“成都工匠”入户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后,开具《入户联系函》,并在“工会协同化办公平台”上网备案。
(三)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申请人持《入户联系函》及其它个人材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各区(市)县
咨询电话:028-68382288(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