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籍及港澳台人员如何办理佛山公积金提取手续?
外国籍及港澳台人员在大陆境内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租房的,同样也是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另外需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的证件(如通行证、护照等)。
提醒: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也无法准确核查其在佛山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因此须持资料预约至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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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办理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首次提取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土地证;
5、规划许可证;
6、结算发票;
7、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
8、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9、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佛山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6、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7、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
(二)租住商品住房:
1、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2、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至业务窗口办理,以下资料为业务窗口办理时须提供:
①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
②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③《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④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
⑤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