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公布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等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正式在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苏州是江苏省唯一先行城市,在苏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之后,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并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个人养老金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并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