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发放院校范围
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市及旗县区所属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二、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发放原则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严格遵循自愿申请、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四、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500元。
五、受理机构及所需要件
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
(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毕业生按人员类别须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2.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民政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4.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5.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业务咨询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