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车型不受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限制
(一)皮卡车(多用途货车);
(二)新能源轻型、微型厢式货车;
(三)新能源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
通行证办理规定
请涉及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根据通行规定自行调整运输计划,对于确需进入禁行路段行驶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需求、严格监督”的原则实施通行证的管理:
(一)市政日常作业、专项作业车辆、危化品运输、城市配送等符合通行条件的货运车辆,单位(车主)可持相关书面材料申请核发通行证。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辆在《通告》禁行区域通行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实施工程(物流)运输的货车确需进入禁行路段,可申请核发通行证,按指定时间、线路实施工程运输。外籍货车需由外埠临时进入市区的,由货物接收单位提前申请核发临时通行证。
(三)符合申办通行证条件的单位(车主)可进入“桂林市货车通行证审批系统”,按《货车通行证办理指南》申办通行证。本通告有效期5年,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以往有关桂林市城区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