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区城乡居民因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等三个方面救助。
救助范围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
在疫情期间,因家庭或个人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
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等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因疫情影响滞留我区,突发临时基本生活困难的区外人员,可在我区所辖镇街、村社申请临时救助。
区民政局温馨提醒,需要申请救助的市民:可拨打社会救助热线电话023-62669631进行政策咨询,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核查核实后及时办理;也可向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救助服务窗口现场直接反馈情况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