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
2.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4.申报情况查询委托书
5.住房证明
6.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7.个人未婚单身承诺书
拓展内容:
为切实发挥公租房保障性作用,结合开发区公租房实际入住情况,经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参照《沧州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须知》(沧建〔2016〕37号)及《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告》,我区开始受理辖区内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请方式: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将所需资料统一汇总后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受理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1日,申请人到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住建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