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周三、周四: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8:00。
二、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344号)12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
三、首次签发办理所需的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新生儿母亲不能亲自办理,必须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儿父母如一方持有军官证或警官证需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的复印件一份。
(4)分娩双胞胎(龙凤胎)的产妇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各两份。其他特殊情况所需材料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如需咨询,请拨打96595妇幼健康热线,服务时间为09:3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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