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同名同姓查询系统入口(使用手机进行扫描即可进入查询系统)
怎么查询?怎么操作?需要哪些步骤?
第1步:按照粤省事--户政(治安)--其他服务--取名查询途径找到入口/,如下图所示:
第2步:根据提示输入需要查询的名字,最多三个名字,并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第3步:点击提交之后即可获取广东省内,三个你要查询的姓名,在广东省有多少个人,如图所示;
取名用字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公民在申报户口登记、申请变更姓名时,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温馨提示: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
(三)自造字;
(四)外国文字;
(五)汉语拼音字母;
(六)阿拉伯数字;
(七)符号;
(八)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