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省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三、对于已经受理且放款日为2022年10月1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四、因利率调整,中心业务系统需要修改相关参数设置,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需延期发放,敬请谅解。业务系统调整期间贷款资料正常受理。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