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项名称 |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 ||
子项名称 |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
业务办理项 | 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 | ||
办理要件 |
1. 社会保障卡 2. 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 吉林银行卡或存折(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 4. 户口簿(患儿) 4. 门诊病历手册 5. 门诊票据(盖医院公章) 6. 门诊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7. 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写明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等,需加盖学校公章,未上学儿童需要社区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 ||
政策依据 |
1.吉人社联字【2017】79 号 2.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 吉医保发(2019)34 号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受理条件 |
没有第三方责任人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时限 |
22 个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