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如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第一步:先备案
备案平台: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流程:(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为例)
1.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后,点击【更多】,进入“便民服务”页面后,点击上方菜单栏的【医疗】
2.点击“医疗”下方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进入页面后点击【开始备案】
第二步:选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第三步:持码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第四步:直接结算
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