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需要收回原驾驶证吗?
答:收回。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实习期的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二)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三)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四)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推荐阅读:
>>北京补驾驶证去哪里?
>>北京驾驶证审验怎么办理?
>>北京驾驶证损毁换证办理指南(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