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是一种充满古典思想的利益分配方式。姬氏家族由于推翻了商朝,所以获得了分配蛋糕的权力,而想要获得蛋糕有两条途径:
一是通过周天子的赏赐;二是凭借战功;
譬如姜子牙因为辅佐有功,所以被分封在齐地,这就是齐国的来源,“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於齐营丘(《史记·齐太公世家》)”而像秦国则是因为和周天子达成协约,所以获得了岐山地区的大片土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史记·秦本纪》)”
凭借这种方式,周朝初步完成了社会框架的构造,但凭借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这就必须要提及宗法制度,这一制度的出现从法律和礼制上确立了周天子(大宗)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其他诸侯(小宗)都是周天子的附庸。
《礼记·王制》中就说“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后面还说:
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鬯。未赐圭瓒,则资鬯于天子。这就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历史依据,周朝通过把分封制和宗法制度相结合,从而建立起一套有别于西方封建时代的分封制度。
除了从血统上来确立周天子的至高无上,还以宗法制度来确立周天子不可动摇的地位,又以礼乐制度(即以《周礼》为典范的秩序准则)来维持社会秩序。
但分封制说到底只是一种利益分配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显然难以长久维持周天子和各诸侯之间的等级关系。
因此宗法制度的出现,很巧妙的建立起天子和诸侯之间的秩序以及地位关系,从伦理上约束了诸侯们的行为举止。
譬如在丧葬礼仪上也有这种明确的规定: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礼记·王制》
可见正是凭借这一套把宗法制度、礼乐制度和分封制相结合起来,才最终让周朝的分封制维持长达八百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