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印第安人一脸好奇地看着远行而来虚弱不堪的欧洲“文明人”衣冠楚楚地出现在自己的家园,他们不会想到,一场对他们长达400多年种族屠杀的大幕正悄然拉开。
在发现新大陆之前,原住民的印第安人仍处于原始社会后期新石器的时代。尽管处于原始社会,但予以陌生人礼貌的款待几乎是所有印第安人部落的严格规定。
1810—1812年曾在美洲大平原旅行过的布拉德伯里在日记中曾这样讲述他与印第安人的接触。
“我在走进印第安人的帐篷时,男主人会先与我握手,接着立即去寻找烟斗。在点燃烟斗前,男主人把一张熊皮或野牛皮铺在地上,让我坐在上面。他们却坐在什么也不铺的地上。男主人点着烟斗抽几下后交到我手中,随后再继续传到帐篷内所有人的手里。主人的妻子则准备好一些吃的东西放在我们面前。再走到一边检查我们的衣服和鹿皮鞋。如果有需要修补的地方,就取出一个小皮革口袋,取出锥子和野牛筋把它缝补好。如果临近夜晚,好客的印第安人就会留来访者在帐篷内安睡。‘地球上再没有谁比印第安人那样以好意履行招待人的责任了。’”
对于印第安人来讲,往往帐篷就是一个家庭的全部。传统印第安人多以徒手捕捉野牛和其他野生动物为生。白人来到了他们的家园,也带来了马匹,从而改变了他们的狩猎方式。骑上马匹的印第安人如鱼得水。英国人布莱克莫尔在观察夏延族印第安人八年后得出结论:“他们是世界上最熟练和最勇敢的骑手。”不仅男子剽悍强壮,极善骑射,妇女也大都能用套索捕捉羚羊和射杀野牛。
文明人带来了驯良的马匹,这或许是一件好事。但处于原始社会的印第安人没有想到,与文明的马匹一同带来的还有文明独有的霍乱、天花、欲望和屠杀。
《世界通史全编》有这样的文字:
“在当时世界‘文明’的国度美国(这里指美国独立前的十三个殖民地),这种种族灭绝政策,来得更加凶残。他们一再提高屠杀印第安人的赏格。那些谨严的新教大师,新英格兰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们的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和每俘获一个红种人都给赏金40镑;1720年,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一百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五十镑!’”
美国内战结束后,联邦政府虽然划分了一些印第安人本土的保留地,但发展到最后,为了扫除白人移居者西进运动的“障碍”,联邦政府开始背信弃义,置法令于不顾,继续采取驱赶和屠杀印第安人的野蛮政策。一开始他们假装与酋长签订“条约”,以“购买”的形式获取领土。如1866年春,联邦事务官强迫塞米诺尔族人放弃了保留区的大部分土地,给予他们以每英亩获得 15美分的代价上交地产,但转眼塞米诺尔族人又必须以每英亩50美分的价格购买一块更小的保留地。
并且,只要在新指定的保留区内发现了矿藏和适合放牧的草原,便会有无数文明的资本家和开拓者从四面八方涌向这一地区。印第安人也必须放弃这些土地,被迫进入更偏僻、贫瘠的保留区去。一旦不同意,政府就会撕开假面,以屠杀灭族的手段驱赶那些不肯离开自己家园的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