妲己,己姓,名妲,正确称呼为己妲。出生于河内温(今河南焦作温县)为中国商朝最后一位君主商纣王王后,乃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绝世美女,父亲即诸侯国有苏氏国君,妲己即有苏氏公主,殷洪、殷郊后母,而纣王的另一个儿子武庚,妲己并非武庚生母。
传说故事
妲己,世称“苏妲己”,皇甫谧曰:“有苏氏美女。”索隐国语有苏氏女,妲字己姓也。苏家正是出自河南省焦作市温县苏庄(今温县苏王村)。商纣王子辛(亦称帝辛,帝乙之子,武庚之父)的爱妃,有美色,又能歌善舞。《史记殷本纪》记载,殷纣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他“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在后代,人们常将亡国之君的过失与女色联系起来,因此,夏之妺喜、商之妲己、周之褒姒就成了诅咒的对象。夏之妺喜、商之妲己、周之褒姒以及春秋之骊姬合称“中国古代四大妖姬”。
征服有苏氏(今河南省武陟东)。有苏氏献出美女妲己。纣王迷于妲己的美色,对她言听计从。妲己喜欢歌舞,纣王令乐师师延创作靡靡的音乐、下流的舞蹈,在宫中朝夕欢歌。妲己伴着靡靡之音起舞,妖艳迷人。于是纣王荒理朝政,日夜宴游。纣王还在沙丘(今河北广宗)设“酒池”,悬肉于树为“肉林”,每宴饮者多至三千人,令男女裸体追逐其间,不堪入目。九侯(封地在今河北省临漳)有一位女儿长得十分美丽,应召入宫,因看不惯妲己的淫荡被杀,九侯也遭“醢刑”,剁成肉酱分给诸侯。有诗曰:诸侯之女承恩露,玉帛金丝绣华服。美若九重天仙子,实为殷商亡国狐!
妲己喜观“炮烙之刑”,将铜柱涂油,燃以火炭,令犯人行其上,跌落火红的炭中,脚板被烧伤,不时发出惨叫声。妲己听到犯人的惨叫,就像听到刺激感官的音乐一样发笑。纣王为了博得妲己一笑,滥用重刑。
纣王的无道,激起人民的反抗。周武王乘机发动诸侯伐纣,在牧野之战,一举灭商,纣王逃到鹿台自焚,妲己也被斩首而死。
史书记载
史书记每个王朝的灭亡,几乎都与一个女人有关,上古的夏、商、周三代也不例外。夏桀时的妺喜、商纣王时的妲己,周幽王时的褒姒。
传说周幽王为博褒姒的一笑,乱举烽火,间接导至西周的灭亡,留下倾国倾城的无穷思索,至今陕西骊山距华清池不远还保留有烽火台的古迹。
妲己这个女人是随着《封神演义》的流传而为人所熟知的。《封神演义》上说她艳如桃李,妖媚动人,是千年狐狸精幻化成人,蛊惑纣王荒淫误国。周人灭商后,欲杀此妖姬,因被其美色所眩迷,举刀手软而不忍下手,最后在周武王的正气威迫下,终于现出原形,而被姜子牙擒住斩首了。
此外根据正史的记载,是纣王征伐有苏部落(今河南温县),俘获到美艳的妲己为妾,纣王非常宠爱她,为她作酒池肉林,天天与她酣饮作乐,更设炮烙之刑,使人裸体相逐,妲己于是大乐。到武王伐纣,斩妲己头,悬在小白旗上示众。
不过大多数的记载都有夸张成分在其中,想靠妲己的行为来衬托商纣王的昏庸残暴。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考古学家在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小屯村,挖掘出土许多殷商时期的遗物,其中的玉器,铜器,尤其是龟甲与兽骨上所刻的大量文字与“卜辞”,使得我们对周代以前历史状况的认识,远较孔子、司马迁当时所能接触的资料为多时,才对妲己和纣王的真实面貌,有了接近事实的评估。
“纣王”并不是正式的帝号,是后人硬加在他头上的恶谥,意思是“残又损善”。再莫名其妙的人,也不会如此不堪地往自己的脸上抹灰吧!他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商代的第三十二位国王子辛,也叫“帝辛”。其次,帝辛暮年热衷于声色之娱与酒食之乐是事实,虐杀比干也有确切的记载,然而砍掉赤脚在冰上行走的人的脚,以及剖开孕妇的肚皮就有些难以令人置信了,特别是“唯妇人之言是听“这一条罪状,根本不切实际,因为商人颇重迷信,任何重大举措,都要求神问卜来决定吉凶休咎,在出土的甲骨文中是有确切记载的,妲己能够影响的力量,实在微乎其微。
小说形象
妲己在小说《封神演义》中亦被描述为一个美艳无比的女子并为殷商王后,不过她本性善良仁慈,后在入宫途中被九尾狐狸精害死,并被其附身,实际真正的妲己已死,作恶的只是九尾狐狸精。她怂恿纣王残害忠良,滥杀无辜,曾在情挑周文王之子伯邑考未遂后下令将他剁成肉酱,做成肉饼让周文王吃下。并创出炮烙、虿盆等可怖酷刑。大臣比干烧毁轩辕坟,妲己设计让九头雉鸡精以义妹的身份入宫,名为喜媚,并成为纣王宠妃。两人联手演了一出双簧戏,使得比干被剖心而死。一次纣王夜宴群臣,妲己与喜媚在龙书房喝醉,不觉现出原形出来吃人,被武成王黄飞虎用金眼神莺抓坏面门,于是设计让黄飞虎的妻子贾氏被纣王调戏,使其羞愤自尽而亡,并间接害死了黄飞虎之妹西宫黄娘娘,使得黄飞虎反出朝歌。商朝将灭之时,妲己和喜媚与王贵人去劫周营,但是被姜子牙带领众人击退。后来在逃回轩辕坟的途中,被女娲娘娘擒获,被杨戬等三人抓回周营,最后被姜子牙用斩仙飞刀斩下首级,生死不明。
《封神榜》有诗曰:“妲己妖娇起众怜,临刑军士也情牵。桃花难写温柔态,芍药堪如窈窕妍。忆昔冀州能借窍,应知闺内善周旋。从今娇娃归何处,化作南柯带血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