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明明白白记载了一个轻功高手,虽然没说他是怎样炼成的,但有无数王公大臣和两个皇帝为他作证,他的功夫真实不虚!
这个高手叫麦铁杖!你看,光这名字就不简单。首先姓得好,有风范。翻遍金庸古龙小说发现,凡是武功绝顶,必定姓得惊天动地,什么南宫、慕容、独孤、令狐,这些武林世家尽出高手,往往一次还不只出一个,而是一批,随便抓一个扔出去都能炸死一大片。
反过来说,如果你是百家姓前四,什么李王张刘,那基本先天不足、根骨奇差,很可能活不过两集。你看《笑傲江湖》里的金刀王家,林平之他外公和舅舅,不就是笑话么?外号取得再好,也改变不了姓得不好的事实。
其次,麦大侠的名也好。铁杖!——多么简单粗暴直截了当,和“胡一刀”这名字有异曲同工之妙,十里之外就闻到一股侠气。这种名字一般也很能说明主人公的性格,胡一刀如是,麦大侠也如是。
那么,我们的麦大侠到底怎么个厉害法呢?
据《隋书·麦铁杖传》记载:“麦铁杖,始兴人也。骁勇有膂力,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日行五百里是什么概念?按隋唐一里大概530米,和现在一里500米差不了多少。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八百里加急”,实际上这是很难实现的。
拿唐代来说,每三十里一个驿站,驿使从上一站上马,到下一站立即换马,一刻不停地跑,一天一夜最多只能跑四百里,五百里是极限的极限。至于说八百里,除非你是黄金骑士,一路换马不换人,不吃喝拉撒,跑笔直官道,每个驿站都有一匹汗血宝马等着你,这样还有点可能。
《梦溪笔谈》上也说:“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安禄山造反是唐代天大的事,唐玄宗当时在长安华清池,“凡七日,反书闻”,从范阳到长安二千五百里,七天下来,平均每天也不到四百里。也就是说,我们的麦大侠,确实跑得比马还快。
有人可能要说,不过是几个字的记载嘛,也许是史家夸张了一下,或者干脆搞错了呢,何必这么认真?这个问题问得好,孔老夫子也说过:“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我们认定麦大侠有本事,肯定不是凭几个字轻易下结论的。
话说我们的麦大侠,以前虽然也干过绿林大盗,但凭着一身本事,马上就翻了身,现在他的工作是给陈后主撑伞。这个陈后主,就是写《玉树后庭花》那个家伙,快亡国了还在谈恋爱、搞文学,后来杜牧就讽刺他“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陈后主不是个称职的皇帝,却是个出色的文学青年,假如全国的诗人来个排名,他肯定能排进前五。麦大侠如果给普通人撑伞,当然不是个好工作,唯独给皇帝撑伞,被认为是莫大的光荣。
一般人不是祖坟上冒青烟,争不到这个差使。想想看,每天撑撑伞,看着文武大臣向自己这边下跪,还能拿高薪,这样的好工作哪里找?可是我们的麦大侠,不像一般人那样低级趣味,此等优厚生活,他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终于有一天,他找到了乐子。于是,每天陈后主下朝后,他就跑到一百多里外的南徐州,翻城墙而入,抢劫偷盗,干得不亦乐乎,第二天早上回来,仍然按时上班撑伞。也许在他看来,这样的生活,才够紧张、够刺激,才不负一身本领。
麦大侠偷抢的应该是大户,后来竟被失主认出来,官司还打到了朝堂上,朝士都替他辩护:“不可能!老麦每天按时上下班,怎么会大老远偷你们东西!”可是,接下来又有几个大户出了事,都说是他干的。这可怎么办呢?还是宰相蔡征有办法,他搞了个钓鱼执法,很轻松就查清了事实,要不然怎么说是宰相呢。
办法是这样的:有次下朝后,蔡征故意当着麦大侠和很多宫里人的面说:“陛下有封紧急诏书要给南徐州刺史,必须明天回奏,事成赏百金!”麦大侠四肢发达但头脑简单,见饵吃钩,眼巴巴跑了这一趟。
第二天回来一上班,大家就都明白,他真是那个飞毛腿。还好,陈后主爱惜他是个人才,特赦无罪,麦大侠有惊无险,安全过关。这也可见,陈后主不是个万恶的皇帝,他是有可取之处的。
从这个故事我们知道,麦大侠半天一个来回跑了两百多里,说他日行五百里,并不是吹牛。日行五百里,说明他脚快;翻城墙而入,说明他身轻。合在一起解释,这不是轻功是什么?如果麦大侠的故事发生在宫闱之内、密室之中,只有名不见经传的张三、李四给他作证,我们大可表示怀疑。
偏偏他的故事是公开的,证人无数,被偷抢的大户知道,陈后主知道,宰相蔡征知道,满朝文武都知道。所以,这事才被正史记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