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之子,先秦时代称王子或公子,秦始皇时仍沿袭称公子。 汉以后,皇帝之子始称皇子,除嫡长子被册立为太子,其余皇子 按出生次序,呼为皇二子' 皇三子等。.满人入主中原后,不预立 太子,皇子改称阿哥,按排行呼为大阿哥,二阿哥、三阿哥等。
皇子因是所谓“龙种”,民间俗•你为“龙子”。历史上很多皇子年甫 及冠,就被封王封侯,开府设官,拥精兵,握重权,镇守一方,威 势无比.西周、西汉、西晋和明朝初年,都是这样大封皇子的。有 些皇子甚至还在襁褓之中,就被封为王侯,任为卿相,结果“位 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黄口孺子只能坐享富贵,哪能为国家为 朝廷出谋划策,建功立业呢?
封建帝王的子女成群结队,如秦始皇有子女三十多人,晋武 帝有皇子二十六人,唐玄宗有子三十人,宋徽宗有子三十一入,明 太祖有子二十六人:清康熙帝有皇子三十五人。可以说,封建时 代人r最为兴旺的只有帝王之家。然而,“宗姓实繁,贤惠杂出” (《明史·诺王传》),在众多的帝王子女中,有智有愚,有贤有恶,有 忠有奸,有孝有迕,龙虫混杂,人兽兼有:他们有的能佐治国家, 抚安社稷;有的却窃权夺位,败国亡家。有的能安于淡泊,不恋 富贵,不贪权势,有的却一味奢侈,荒淫无度,骄纵不法。有的 能孝事父母,友爱昆仲,有的却弑父鸠母,杀兄屠弟.……年幼 的皇子一般牛.活在后宫,成年或是受封,就必须搬出皇宮,在京城开府或前往封国治事,只有在年节庆典或奉命才能回到后宮。不 论皇子是后宮的过客还是住客,历史上的所有皇子归为三大类:
一曰政治型,既指那些以个人才力维护皇室统治,促进社会 历史发展的皇子,又包括那些心怀异志,争权夺位,乱国败家,祸 害人民的皇子。前者如秦始皇长子扶苏,他看到父皇独断专行,横 征暴敛,严刑峻法,焚书坑儒,使天下岌岌可危,便大胆上言谏 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 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结果被贬往上郡,最终沦为阴谋 的牺牲品(《史记•秦始皇本纪》。
再如努尔哈赤的诸子代善、多尔衮、多铎、豪格、莽古尔泰等,他们南征北战,立下赫赫军功,为 满清人主中原,统一全国,推进满族封建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后被封为“铁冒子王' 后者如相继起兵,争夺中央大权造成“八 王之乱”,使西晋帝国迅速衰亡的晋武帝诸子。又如唐玄宗的十六 子永王李璘,在“安史之乱”爆发,玄宗西奔入蜀的时候,被任. 为山南东道、岭南道、黔中道、江南西道四道节度使,本意是让 他稳住江南,助平祸乱。何李璘不仅没有援助北方的平乱斗争,反 而趁机起兵,独树一帜,准备保有半壁江山,称帝为王。
二曰享乐型,这种皇子在各朝各代普遍存在,尤其是那些 “生于深宮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知惧”的皇子,他们养 尊处优,把一切心思用在“及时行乐’’上。他们嗜爱的是醇酒美 色,珠玉财宝,绫罗锦绣,以及一切奇珍异物,这些享乐皇子纵 情挥霍,在奢侈淫乐外,有的还骄横暴戾,甚至因欲壑难填,做 出种种虐害百姓、扰乱国家的事情来。汉景帝的皇子中山王刘胜 是奢侈淫逸的典型。汉景帝时,鉴于地方分裂势力坐大,开始削 弱藩国,打击侯王。
刘胜在这种形势下,决心不去过问政事,把 自己放纵于酒色中,史书说他“为人乐酒好内”,生有一 百二十多个子女。他的兄长赵王刘彭祖曾指责说:“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 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刘胜则反口讥笑这位“好为吏事” 的哥哥,开导他说:“王者当日听音乐声色/’(《史记•五宗世家》) 刘胜死后与妻子合葬F陵山(今河北满城县城),陪葬的精美物品 器皿上千件。1968年刘胜夫妇墓被考古工作者发捆,除了有举世 惊奇的两件金缕玉衣外,人们还发现这位嗜酒享乐的皇了,特别 把许多大酒缸和各种式样的酒器也带到了地下!
皇子骄奢暴戾的代表可推明神宗的三子福王朱常洵。朱常洵 因生母郑贵妃极受宠幸,他也格外得到神宗的钟爱,几被立为皇 太子经群臣十余年的抗争,神宗才不得不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 封朱常洵为福王,封地选在富庶大都洛阳,并赐庄田四万顷(后 减为两万),河南肥田不够数,另从山东、湖广补发,朱常洵结婚, 极尽豪华,共用白银30万两,营建洛阳芏府,又用银28万两,仅这两项开支,就使户部钱库入不敷出》前往藩国后,朱常洵又请 到了江都至太平沿江千余里的杂税和四省的全部盐税、茶税收入。
他又特别获准在封国内设官征税,乇府属官“假履亩为名,乘传 出人河南北、齐、楚间,所至骚然,”官吏和百姓都受骚扰,民脂 民膏尽被榨取。朱常洵一方面骄横贪婪,欲壑难填,凌辱官吏,压 榨百姓,另一方面奢侈腐化,大肆挥霍,“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 妇女倡乐明思宗崇祯十=.年(公元1640年)冬,李自成的大 军进人河南,朝廷派来卫护洛阳的军士,认为“王府金钱百万,而 令吾辈枵腹死贼手”,心中愤恨不平,趁黑夜打开洛阳城门迎接农 民军。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恶贯满盈的朱常洵被捕杀,人们把又白又嫩的福王肉与鹿肉煮在一起,设酒相庆,名为“福禄酒”(《明史•诸王传》五)。